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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创新站建设项目的通知
2026-05-15 浏览次数:28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省科协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26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创新站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国科协《关于推进新时代园区(企业)科协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省科协九届三次全委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组织动员青年博士与中小微企业开展建站合作,解决中小微企业缺技术、缺人才,青年博士缺项目、缺实践难题,有效打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人才流动通道,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效衔接,构建“机制完善、增量优质、精准服务、成果推广”的建设格局,为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持续助力。

二、项目安排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健全机制:协助省科协建立黑龙江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管理体系,推进全省博士创新站建设、运行管理、提质增效全流程工作,落实2026年度博士创新站各项建设任务,确保已建站点规范运行,推动新增站点高标准建设、高效能运转。

2.增量优质:2026年全省新增省级博士创新站30家以上,覆盖人工智能、生物经济、冰雪经济、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通过集聚博士及青年科技人才团队,围绕企业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工艺优化、成果转化等核心需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助力企业破解“卡脖子”难题。

3.精准对接:协助省科协完善网上“园企科协办事大厅”博士创新站相关模块,梳理整合企业需求信息、博士团队信息、建站成果等数据并形成台账;搭建博士领域与企业需求对接平台,精准匹配青年博士专业方向与企业技术、研发需求,助力新建站企业解决需求(含提出解决方案)60项以上。

4.成果推广:开展优秀博士创新站选树工作,遴选15个优秀博士创新站,每家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制作成果展示短视频,将运行成效突出的创新站纳入优秀案例汇编,形成《黑龙江省博士创新站建设优秀案例汇编》电子文档;组织召开1次全省性博士创新站建设经验交流会,加大典型宣传推广力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龙江经验,营造社会关注、支持创新站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项目数量:1个。

(三)资助金额:20万元。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

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二)申报及评审流程

1.账号注册:申报单位通过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官网(http://www.hljkx.org.cn/),进入“办事大厅-科技工作者之家”找到“业务系统”,在“学会项目申报”栏目完成业务系统单位账号注册,已有账号单位直接登录申报。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按照“业务系统”账号注册流程登录“学会项目申报”系统,通过“博士创新站建设项目”进入后,按项目要求逐项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盖章扫描上传至“智慧科协”平台,正式提交后完成网上申报。

3.寄送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经网上申报并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在系统内导出电子文档项目申报书(保持格式规范),将一式2份纸质版申报书(A4纸双面逐份打印装订,须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在申报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寄送至省科协。

4.省科协按照《黑龙江省科协财政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并按工作流程确定支持项目,在省科协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印发确认通知。

5.通知印发后7日内,项目申报单位与省科协签署项目协议,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三)经费拨付和使用

1.经审定支持的项目,由省科协向申报单位拨付经费。

2.省科协资助的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项目相关活动所需的必要费用开支。申报单位负责统筹管理使用经费,项目经费单独立账,独立核算管理,具体使用方向需在项目协议明确范围内,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3.签订项目协议时,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财务账户、发票或经省科协财务部门认可的结算票据。

4.资助经费需在项目协议规定时间内支付完毕,超期未支付需向省科协报告。如有结余,需退回省科协。

(四)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申报单位须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寄送工作。联系人:陈冠超,联系电话:0451-82626450,手机:13895726797,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文街19号省科协学会学术部309室。

四、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本年度项目须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协议任务,项目申报单位要做好项目总结提炼,提交结题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总结报告、经费决算表(包括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以及体现项目成果的相关音视频、图片等佐证材料,按要求参加省科协学会学术部组织的结题验收评审会,验收合格后,省科协出具验收意见书。

省科协对项目执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项目成果绩效考评,并把按时结题、工作可持续作为项目绩效考评重要标准。对项目执行、经费使用违背协议,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026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创新站建设项目申报书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