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科协、工商联、团市(地)委,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强化科技工作者的团结引领和联系服务,推进博士集聚和服务人才科技创新,省科协、省工商联、团省委将联合开展黑龙江省博士创新站试点建设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建设创新龙江的部署要求,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组织动员青年博士与中小微企业开展建站合作,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解决中小微企业缺技术、缺人才,青年博士缺项目、缺实践难题,有效打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人才流动通道,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效衔接,提升科协组织服务青年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能力,助力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县域经济发展突破年”“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服务企业效能提升突破年”目标实现,助力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二、项目安排
(一)项目内容
博士创新站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及战略新兴领域,集聚博士等青年科技人才群体,开展技术难题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培养一批有竞争力的科技人才。主要工作内容有:
1.科技服务咨询。着眼于中小微企业生产流程管理、工程和技术问题发现、科技项目申报等微技术创新和科技管理咨询服务。
2.科技人才培养。为企业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指导,提升企业技术人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3.技术难题攻关。围绕建站单位遇到的技术难题开展技术合作,提供或协助寻找解决方案。
4.科技成果推广。引进博士团队的科技成果,在建站单位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5.其他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的工作。
(二)项目要求
1.申报建站单位须为黑龙江省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新型研发机构,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
2.申报建站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必要的科研设备、场地、经费和管理团队,能为博士及团队提供优良科研环境及合作资金支持。
3.申报建站单位有真实技术创新需求及创新合作意愿,并能保障合作项目持续推进。
4.建站博士或者博士团队应与建站单位无直接隶属或人事关系,具备扎实的相关产业(行业)领域专业知识和突出的研发、组织协调力及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科技伦理和合作精神。
5.博士创新站遵照“五个一”的标准建设,即至少一位博士领衔,承担一个研发项目,组建一支研发服务团队,实践培养一批技术人才,服务一家单位。原则上每位博士领衔的博士创新站不超过1家,合作期限不少于1年。
三、认定流程
按《黑龙江省博士创新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要求,博士创新站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各市(地)科协牵头,会同市工商联、团市(地)委负责辖区内博士创新站申报的受理和推荐工作;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本学科、本领域博士创新站申报的受理和推荐工作;各高校科协负责本校博士创新站申报的受理和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推荐上报。
(二)材料核查。省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初审后,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根据专家意见形成拟认定名单。
(三)批准认定。省科协对拟认定名单审定后,在黑龙江省科协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文认定并授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定资格:
1.在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2.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依法被认定为侵权行为的;
3.建站主体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博士创新站评定要求的。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要求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目标明确、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准确。
(二)申报单位将黑龙江省博士创新站建站申报书、博士创新站建设方案、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清单、博士人才基本信息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合作协议、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证明、获奖材料等)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经推荐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协会,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全年拟分5批受理:第1批拟5月25日截止;第2批拟7月1日截止;第3批拟8月30日截止;第4批拟9月30日;第5批拟10月30日截止。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各市(地)科协、工商联、团市(地)委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相关产业园区和企业,加强与属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沟通,切实围绕我省和地方中心工作及重点产业、新兴产业需要,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政策,加强博士创新站建设,为博士创新站建设提供支撑。
(二)精心组织,遴选推荐。各市(地)科协、工商联、团市(地)委,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要积极调动科技和人才资源,聚焦企业需求,遴选一批产学研合作初有成效、有培育潜力的企事业单位做好博士创新站建站工作,认真组织申报推荐。
(三)摸清底数,做好对接。各市(地)科协、工商联、团市(地)委,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要积极面向本地区企业、地方高校和科研单位开展项目征集填报工作,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无缝对接,帮助博士及其团队与企业结对建站。
(四)加强管理,推广经验。按照《黑龙江省博士创新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的实时跟踪和指导,确保博士创新站充分发挥作用,对创新业绩突出的博士创新站及团队予以奖励与推广。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书悦(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协会),联系电话:15145190571,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01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科大厦B栋1406室,电子邮箱:hljkjcx@163.com。
联系人:陈冠超(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联系电话:13895726797。
附件:1.黑龙江省博士创新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黑龙江省博士创新站建站申报书
3.博士创新站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4.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清单
5.博士人才基本信息表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黑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