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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企业创新方法推广普及项目的通知
2023-04-28 浏览次数:1119

各市(地)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业(园区)科协,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科协落实“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科协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就2023年度企业创新方法推广普及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科技创新的部署要求,弘扬创新精神,普及创新方法,进一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项目实施提供以TIRZ理论为主的创新方法培训和创新成果展示平台,完善“以赛促学、以赛促用、以赛促转”的创新方法推广模式,进而推动创新方法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推广应用,推进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推动优质科技资源服务项目落地,为我省创新人才培养、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攻关、创新创业氛围营造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和智力支撑,服务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项目设置

(一)线上推广普及项目

1.项目内容:申报单位组织师资力量录播创新方法课程,面向企业科技工作者和科技管理人员进行线上授课,通过TRIZ理论等创新方法讲解,培养创新意识,克服思维定式,掌握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工具与流程,助力形成用创新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培养应用实践、解决科研和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2.申报主体:相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

3.项目要求:项目承办单位要从培训对象“零基础”的角度设计培训内容,组织至少10位专家录制培训课程(含指导参加申报全国创新方法大赛的内容),全部培训课程不少于20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并承诺课程内容不产生版权纠纷,严把意识形态关(课程录制完成后报省科协审核);录制专家具有TRIZ协会二级及以上认证资格或国家创新工程师三级及以上认证资格;选择效果稳定、便于登录学习的平台播放录制课程;定期统计报告全省参与培训人员信息,及时答疑解决学员学习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培训学员不少于3000人。

4.完成时间:2023年6月-11月。

5.项目数量:1个。

6.项目经费:5万元/项。

(二)线下带题培训项目

1.项目内容:将创新方法线下带题培训与实施“科创中国”黑龙江行动紧密结合,重点支持“科创中国”省级试点城市(园区)申报,根据区域、城市、企业(园区)需求开设培训班。通过对已初步了解创新方法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技管理人员进行带题培训,提升其运用创新方法解决生产实践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挖掘一批创新项目,培育可参加“2023年黑龙江省企业创新方法竞赛”的创新团队。

2.申报主体:市(地)科协、企业(园区)科协,可单独或与省级学会采取市企、市会、企会、市企会联合形式申报。

3.项目要求:项目承办单位要以运用创新方法解决企业技术难题为导向,根据参加培训的企业科技人员技术需要设计课程内容(课程设计报省科协审核),组织具有TRIZ培训资格的专家开展培训。要培训学员提升运用创新方法破解生产难题能力,培养合作创新理念,组建创新团队,每个班次组建不少于15个创新团队参加“2023年黑龙江省企业创新方法竞赛”;培训时间3-5天,每班班额不少于50人,由申报单位自行组织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承办单位服从省科协跨市域调配参加培训团队,并且与本区域团队一视同仁。

4.完成时限:2023年7月-8月(全国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之前)。

5.项目数量:5个。

6.项目经费:6万元/项。

(三)省级竞赛项目

1.项目内容:承办2023年黑龙江省企业创新方法竞赛,在省科协指导下完成竞赛赛前线上报名、项目函评、理论考试、现场展示答辩等赛事组织工作,做好竞赛各方面宣传工作。

2.申报主体:市(地)科协、企业(园区)科协,可单独或与省级学会采取市会、企会、市企会形式联合申报。

3.项目要求:承办单位具备负责竞赛规划和组织实施的专业团队,能够保持与主办单位及时有效沟通,按时形成科学可行的竞赛方案,定期向大赛组委会汇报筹备工作进度;按照实施方案,筹划、开展参赛项目函评、理论考试和现场展示相关工作,征集、创作宣传内容,做好宣传报道;严格做好竞赛安全保障工作。协助举办黑龙江省企业创新方法电视擂台赛。

4.完成时限:2023年9月。

5.项目数量:1个。

6.项目经费:15万元/项。

(四)全国竞赛赛前培训项目

1.项目内容:根据中国创新方法大赛企业专项赛全国总决赛分配名额,从“2023年黑龙江省企业创新方法竞赛”获奖团队中择优遴选优秀项目团队,有针对性地开展赛前深度培训。

2.申报主体:省级学会。

3.项目要求:组建优秀师资团队,对代表我省参加2023年度中国创新方法大赛企业创新方法专项赛全国总决赛的团队进行不少于5天的赛前集中辅导,强化理论知识储备,提升参赛队伍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讲解参赛注意事项及技巧,优化课题方案、PPT制作、答辩技巧、团队分工等,全面提升参赛能力和水平;畅通培训专家与学员交流渠道,集中辅导后安排专家对参赛团队开展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帮助选手们提升创新方法应用实践能力;针对全国总决赛后成功晋级擂台赛的项目团队,提供擂台赛的流程和答题技巧指导。参与辅导专家不少于10人,累计指导时间不少于100个学时,每个学时不少于45分钟。

4.完成时限:2023年9月-11月(全国大赛前)。

5.项目数量:1个。

6.项目经费:10万元/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及评审流程

1.账号注册:申报单位登录“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官网(http://www.hljkx.org.cn/),通过“办事大厅-科技工作者之家”进入“业务系统”,在“学会项目申报”栏目完成业务系统单位账号注册。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按照“业务系统”账号注册流程登录“学会项目申报”系统,通过“省科协2023年度企业创新方法推广普及项目”进入后,按项目要求逐项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盖章扫描上传至智慧科协平台,正式提交后完成网上申报。

3.寄送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在系统内导出电子word版项目申报书(保持格式规范),将一式2份纸质版申报书(A4纸双面逐份打印装订,须由申报单位负责人、联合申报单位负责人<如有>签字并在申报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进行寄送。
4.省科协按照《黑龙江省科协财政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评审,专家评审结果报分管副主席审核,经主席办公会议审议,确定支持项目,在省科协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印发项目任务通知。
5.通知印发后15日内,项目申报单位与省科协签署项目协议,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6.近两年承担省科协有关项目结题质量不高的单位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经费拨付和使用

1.经审定支持的项目,由省科协计划财务部向申报单位(或者联合申报单位)拨付。

2.省科协资助的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项目相关活动所需的必要费用开支。申报单位负责统筹管理使用经费,具体使用方向需在项目协议明确范围内,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3.签订项目协议时,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财务账户、发票或经省科协财务部门认可的结算票据。市(地)科协申报项目如果无法提供财务票据,可推荐能够提供财务票据的直属单位或者所属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等单位联合申报。

4.资助经费需在项目协议规定时间内支付完毕,超期未支付需向省科协报告。如有结余,需退回省科协。

(三)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1.各市(地)科协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组织本地区创新方法推广普及工作,结合“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活动,对近年创新方法推广成果进行深入报道,广泛动员企业科技工作者参加培训;各企业(园区)科协、省级学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动员单位会员、组织个人会员积极参与,为更多的科技创新一线工作者提供创新资源。

2.本年度项目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协议任务,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结题材料,除每一类项目专门要求的结题材料,还包括项目总结报告、经费决算表(包括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以及体现项目成果的音视频等相关材料,省科协学会学术部组织项目结题验收。

3.省科协对项目执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项目成果绩效考评,并把按时结题、工作可持续作为项目绩效考评重要标准。对项目执行、经费使用违背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申报时限

本年度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申报单位须准备《项目申报书》正本两份,双面打印装订,并于申报截止日前寄至省科协学会学术部,扫描盖章电子版同时上传至智慧科协平台。联系人:王婧,联系电话:0451-82626450,手机:15945174625,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省科协学会学术部510室。

 

附件:2023年度企业创新方法推广普及项目申报书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4月28日